(A) 除中華郵政公司或經其同意者外,任何人不得使用與郵政、郵局(含中文及外文)相同之文字、圖形、記號或其聯合式,表彰其營業名稱、服務或產品。
(B) 任何人得使用與郵政、郵局(含中文及外文)相類似之文字、圖形、記號或 其聯合式,表彰其營業名稱、服務或產品。
(C) 任何人皆可使用與郵政、郵局(含中文及外文)相同之文字、圖形、記號或 其聯合式,表彰其營業名稱、服務或產品。
(D) 中華郵政公司或經其同意者任何人也不得使用與郵政、郵局(含中文及 外文)相同之文字、圖形、記號或其聯合式,表彰其營業名稱、服務或產品。
【A】
3.下列何者得使用「郵局」之名稱?
(A)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同意者
(B)經交通部同意者
(C)經中華(臺灣)郵政公司同意者
(D)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者
【C】
13.未經中華郵政公司同意而使用與郵政、郵局相同之文字、圖形、記號,表彰其營業名稱、服務或產品者:
(A)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B)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D)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D】
43.依郵政法規定,民營商號可否以 POST 為名稱,經營民宿業務?
(A)可以,因業務種類不同
(B)須經交通部核准才可以
(C)須經智慧財產局核准才可以
(D)經中華郵政公司同意者才可以
【D】
第七條
除【中華郵政公司】或【經其同意者外】,任何人不得使用與郵政、郵局
(含中文及外文)相同之文字、圖形、記號或其聯合式,表彰其營業名稱、
服務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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