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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第二十二條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

56.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而無其他受益人時,保險金額如何處理?
(A)由要保人受領
(B)由受益人之子女受領
(C)由要保人另行指定受益人受領
(D)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D】

51.如果簡易人壽保險契約受益人某甲故意致被保險人某乙於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某甲仍有請求死亡人壽保險金額之權
(B)如有其他受益人時,應與某甲合併計算,平均領受全部保險金額
(C) 如無其他受益人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D) 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C】

14.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雖未致死者,何人可領受該筆保險金額?
(A)有其他受益人時,為其他受益人
(B)無其他受益人時,仍為受益人
(C)不論有無受益人,為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
(D)申請法院裁定該筆保險金應得之人

【A】

第二十二條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無請求【死亡人壽保險金額】
         之權。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傷害保險金額】之權。

        前二項情形,有其他受益人,由其他受益人平均領受全部保險金額,無其他受益
       人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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