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B)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併科罰金
(C)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D)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併科罰金
【A】
25.郵政法關於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郵政認知證、國際回信郵票券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者,其處罰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B)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C)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D)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B】
44.意圖供行使之用,而變造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者,依郵政法規定,其罰則為何?
(A)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B)科新臺幣五萬元罰金
(C)得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
(D)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D】
1. 依郵政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郵票者,應依郵政法處罰
(B)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郵政認知證者,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C) 意圖供重複行使之用,而於郵票上塗用膠類者,應依郵政法處罰
(D)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偽造之國際回信郵票券者,應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C】
46.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偽造、變造國際回信郵票券者,其罰責為何?
(A)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
(B)處2 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併科罰金 ƒ
(C)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
(D)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C】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或變造郵票者,以何種法律處之?
(A)刑法
(B)郵政法
(C)民法
(D)行政法
【A】
第三十六條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郵政認知證、國際回信郵票券或其他表示
郵資】已付符誌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
】以下【罰金】。
【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物,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重複】行使之用,而於【郵票、明信片及特製郵簡之印花或表示郵資已
付符誌之上】,塗用膠類、油類、漿類或其他化合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金】。其行使之者,亦同。
【拘役】
三十八條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窺視其內容者,
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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