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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3

第二十五條 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

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收件人之真偽,得要求何者提出必要之證明?
(A)寄件人
(B)收件人
(C)代收件人
(D)郵務人員。

【B】

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何為之真偽,得請其出示必要之證明
(A)寄件人
(B)收件人
(C)存款人
(D)匯款人

【B】

48.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取款人之真偽,得為下列何種行為?
(A)請其出具切結書
(B)向當地警察機關查詢
(C)請其出示必要證明
(D) 請其覓具保證人

【C】

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何為之真偽,得請其出示必要之證明
(A)寄件人
(B)收件人
(C)存款人
(D)匯款人

【B】

第二十五條
         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收件人】之真偽,【得】請其【出示必要之證明】。

    第六條
          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取款人】之真偽,【得】請其【出示必要之證明】。

           真偽 :【收件人】【取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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