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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第二條 郵政儲金匯兌事務

28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事務,屬何機關主管?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應經何機關許可?
(A)主管機關為交通部,涉及外匯業務應經中央銀行許可
(B)主管機關為財政部,涉及外匯業務應經中央銀行許可
(C)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涉及外匯業務應經財政部許可
(D)主管機關為交通部,涉及外匯業務應經財政部許可

【A】

2-57 再保險業者之經營其有涉及外匯業者,
(A)應同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
(B)應 經中央銀行
(C)應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後,再取得中央銀行
(D)無須經中央銀行 許 可後始得辦理。

【B】

13.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應經下列何者許可?
(A)財政部
(B) 經濟部
(C) 中央銀行
(D) 外交部

【C】

10.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屬交通部主管,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應經何機關許可? 
(A)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B)經濟部
(C)財政部
(D)中央銀行

【D】

第二條
       郵政儲金匯兌事務,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辦理,
       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
       其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應經【中央銀行】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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