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找到志業,先開除父母
作者盧郁佳 | 社會觀察 – 2014年11月24日 下午5:18
當律師、會計師的父母,無法接受兒子志在汽機車修理,叫他畢業來自家事務所當助理。
女兒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獵人頭公司,要打電話透過大企業總機問到主管的電話,以備挖角。父親怒責:「騙人算什麼工作?」
台灣經工業化快速變遷,產業需求日新月異超乎前人想像,父母若不懂獵頭公司的貢獻、灰色地帶磨練操守的價值,也是應該的。但父母若歧視、貶低兒女職業,兒女不必接受,只接受愛與支持就好。並且「消極因應變遷」選熱門科系以利求職,遠不如風險創業「動手創造變遷」有利。所以任何一代人,畢業求職的前提是:擺脫父母看待職業貴賤的保守價值觀。
●如果別人告訴你「你這是玩,不是工作」
當我讀大學時,父母責備我貪看電視、不用功,我得告訴他們,我在工作。我在報上寫影評,必須研究導演先前拍過的影片,大量租回家,反覆看,寫滿一本又一本心得筆記,畫圖表,從中整理出新的圖表,每天都有發現震盪我心,使我屏息、含淚,人生慷慨向我展示它的蒼涼壯闊。
父母看不見這些。他們覺得這是瞎編的推搪之辭,要我別再狡辯,關電視,回去用功。此刻我覺得全世界沒人相信我,但還有我自己。我若不相信自己,就會放棄這份工作,我真的會失去它,而我不想。
在父母眼中,我是個耽溺玩樂的撒謊者。直到影評見報前晚,我在床上清醒等到天亮,冒著寒風出門買了份報紙,挾在腋下,感覺它在發熱,我在等這份為我沈冤昭雪的判決書。我心情激動,靜靜翻到那頁,遞給父母看。早餐桌上,他們盯著那東西很久,震驚、不可思議,覺得報紙該登的是總統告全國軍民同胞書,或者全區停水停電消息。影評?報紙為什麼要登這種五四三?父親下定決心把報紙擺到一旁,「這有啥咪路用,你在騙錢的吧?」
我笑了。舉證只是讓我從欺騙父母,升級為欺騙社會而已。
因為父母不看電影,也不看影評,不知道當時電影消費激增,台片屢奪歐美影展大獎、專業電影雜誌、西譯電影叢書、隨選影片的個人包廂戲院「MTV」等產業誕生。他們生活中沒有這種東西,即使實際拿到眼前,在他們看來仍屬陌生、可疑、不高尚、帶有犯罪氣息,這不算是工作。
但有,確實有這種工作。只要我在父母狐疑眼光中,不為所動,繼續盯著螢幕,不時振筆疾書。寫稿,修改,重寫,寄出。做下去就行了。我不認識有誰在讀我的東西,但我知道耕耘播種就夠了。閱讀、觀影、思考、寫作的樂趣,都是坐享前人耕耘的果實,早就穩賺不賠。
製造業早已生產過剩,內容產業必急起直追。當你做動漫、寫作、電玩、造型、攝影、音樂、街舞,決心以此為業、不斷精進時,請你想起,曾有我與你並肩,而你會為自己開創偉大挑戰。
●如果別人告訴你「沒老闆僱用你就不算工作」
當我辭工近年,父母屢問,為何不去找工作,整天玩電腦。我得告訴他們,我在工作,寫書投稿,也寫雜誌採訪稿。他們不看書,也不看那些雜誌。看來,除了去賣自助餐、開公車、送報,實際在他們生活中現身,我無法證明我在工作。事實當然不是這樣,父母要我找一份辦公室工作,有穩定收入,那才夠好。
上午郵差按鈴送掛號信,連連電鈴聲,惹得家犬驚吠,祖母也探頭進房,質問我為何只顧玩電腦、懶惰不去應門。我得告訴她,我在工作。
我上廣播節目介紹新書,因為節目無酬,所以安排來賓在家接電話受訪。電鈴響時,我正上線廣播現場,滿腦子忙於組織思路、轉換到聽眾立場考慮,即席簡化回答複雜問題;但肉身陷於家中的尷尬衝突。我告訴祖母,我在電話上工作,請她等等,稍後再向她解釋,她聽不懂。對她而言,如果我在工作,那我應該出門上班,不會在這裡。所以我不可能在工作,別再說夢話,快去應門。
當你在家做電話採訪寫稿、網拍、設計、擺攤,雖然努力,卻被親友納入失業範圍、數落你懶惰沒用。真的,我也是。大家都是這樣開始的。
●工作,只向自己負責
如果你很愛父母,那麼繼續愛。你五歲時,他們沒有因你把霜淇淋吃得滿身都是、就嫌你太笨、不愛你;現在父母忍不住對你的職業大發謬論,你就當他們才五歲吧,那就是門外漢會說的話而已,總有一天,等你實踐了熱情志業,自信穩固,就會原諒父母無知。繼續愛每個人,但是你做你自己的CEO。即使你問了再多人意見,所需要的,僅是他們情感支持你獨立面對抉擇。因為自始至終,工作不僅是謀生餬口,也不只為榮譽肯定,它是淬鍊自己靈魂的練習場。
那位修車迷,我送了他《摩托車修理店的未來工作哲學》。作者是芝加哥大學政治哲學博士,在大學當研究員,同時開店自己修車,因為他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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