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6-25

第九條 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

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遞送郵件業務及供該項業務使用之郵政公用物、業務單據是否繳納稅捐?
(A)3年內免納
(B)5年內免納
(C)一律免納
(D)須繳納。

【C】

3.中華郵政公司如出租局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出租所得免納一切稅捐 ‚
(B)不須報上級機關核定即得辦理 ƒ
(C)須經交通部核定始得辦理 „
(D)須經行政院核定始得辦理

【B】

43.有關中華郵政公司集郵業務使用之業務單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免納一切稅捐
(B)不屬免稅範圍
(C)公司成立後三年內免稅
(D)公司成立後五年內免稅

【B】

41.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種由中華(臺灣)郵政公司經營之郵政業務免納一切稅捐?
(A)集郵及其相關商品
(B)郵政資產之營運
(C)遞送郵件業務
(D)經交通部核定之郵政代售業務

【C】

郵件在航運發生海難時,
(A)不分擔共同海損
(B)分擔共同海損
(C)分擔部分海損
(D)依情況分擔海損

【A】

郵件在航運發生海難時,須否分擔共同海損?
(A)分擔全部共同海損
(B)分擔 2 分之 1 共同海損
(C)不分擔共同海損
(D)報交通部核示

【C】

第九條
       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遞送郵件】業務及供該項業務使用之【郵政公用物】、
       業務單據,【免納一切稅捐】。

       【郵件】在航運發生海難時,【不分擔共同海損】。

沒有留言: